原来李柱铭是撑警的?!

2020-6-11 16:58| 发布者: 荷兰华人新闻网| 查看: 154| 评论: 0|原作者: 屈颖妍|来自: 有理儿有面

摘要: 原来李柱铭是撑警的?!来源:有理儿有面作者:香港资深传媒人 屈颖妍 大概三十年前,黎智英旗下的《壹周刊》写了篇关于企业中信泰富前主席荣智健的报道,里面曾用“狼过华秀只狗”(粤语俚语,意思是比一个叫“华 ...

原来李柱铭是撑警的?!
来源:有理儿有面
作者:香港资深传媒人 屈颖妍



       大概三十年前,黎智英旗下的《壹周刊》写了篇关于企业中信泰富前主席荣智健的报道,里面曾用“狼过华秀只狗”(粤语俚语,意思是比一个叫“华秀”的恶人的狗还凶狠)来形容荣先生,于是荣先生控告《壹周刊》诽谤,当时代表壹传媒的大律师叫李柱铭,他在庭上向外籍法官滔滔谈狗,说狗是人类最好朋友、最可信伴侣,所以,报道那句“狼过华秀只狗”其实是赞美,而非诽谤……这一幕强词夺理让《壹周刊》打赢了官司,也让我们见识到李大状指鹿为马的功力。
 
       日前,看到李柱铭上无线电视《讲清讲楚》节目接受访问,我想起,那幕狗的狡辩。
 
       主持人问,中央要立国安法,是否因为有人触碰了底线?李柱铭竟如是说:“全世界国家及城市,都不会给人围警察总部,那你就执法咯!记不记得去年七月一日,警察守住立法会,站在玻璃门里面。有几个人,三、四个左右,用竹竿撞立法会玻璃门,你记不记得撞了几个小时?是六个小时啊!警察在里面的,就几个人撞,为什么不出来抓人?终于打烂了,一个一个全进去了,为什么警察又不抓光他们?……” 
 
       吓?原来李柱铭是支持警方严厉执法抓光暴徒?早讲啦,但明明警察每次行动你们就说什么“政治拘捕”、“政治检控”、“政治审判”,想怎么呀?好难捉摸啊!
 
       更难捉摸的是李柱铭对“香港独立”的解释,一个法律翘楚、金牌大状,竟然说,举港独标语是言论自由,不应入罪。那好了,如果我走进银行,递上“我要打劫”纸条,或者走上飞机跟机长说句:“我要劫机”,应该也属言论自由范围,不会被捕吧?
 
       朋友甚至打趣说,以他的逻辑,你跟老婆讲句“我要包小三”也是言论自由,没事的,有胆就回家试试。
 


原文转载自《头条日报》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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