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非法集结案定于5月18日再开庭 作者:叨侠小叨 来源:叨侠 5月5日下午2点30分,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涉嫌刑事恐吓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同时,应讯的还有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及前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该3人被控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 黎智英(左)、杨森(中)和李卓人(右)被控未经警方批准下集结 据悉,黎智英曾于2017年6月在维园涉嫌刑事恐吓进行正常采访的《东方日报》男记者,法庭上,控方将有3段合共10至20分钟的现场片段,以及约长15分钟的录像会见记录呈堂,辩方不争议其呈堂性。案件受害人X与另一名证人出庭作证,但黎智英否认指控。 黎智英被控2017年在维园集会中恐吓一人 最后裁判官批准黎以现金4000元保释候讯,但其间不可离开香港、须居住报称地址,且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以及不可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控方还补充,3名被告同时牵涉2019年8月28日,10月1日和20日的未经批准集结,暂时毋须答辩,并获准继续以原有条件现金1000元保释,第二宗案件押后到5月18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 当日法庭外有多个市民团体高呼反对黎智英的口号,香港政研会3人高呼“声讨政治黑暴搞手,重判黎智英”等口号,要求法院重判黎智英等人,还社会及市民公道。 2020年4月18日,香港警方根据事实与证据,以涉非法集结、非法游行等罪名依法对黎智英、李柱铭、李卓人、梁国雄等15人拘捕,黎智英等人的卖国反港行径已被世人唾弃,案件的后续发展,我们共同期待! 作者:叨侠小叨 来源:叨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