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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仇恨必有後果

2021-10-8 11:13| 发布者: 荷兰华人新闻网| 查看: 137| 评论: 0|原作者: 程萬里|来自: 东网

摘要: 煽動仇恨必有後果来源:东网 作者:程萬里 傳媒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黃人來說,要他們明白這麼基本的做人道理,實在是強人所難。消息指,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因心臟病入院,現時正在醫院深切治療部等候換 ...

煽動仇恨必有後果
来源:东网  
作者: 程萬里 傳媒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黃人來說,要他們明白這麼基本的做人道理,實在是強人所難。消息指,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因心臟病入院,現時正在醫院深切治療部等候換心。換心是大手術,蘇官病況不輕,在此先祝福他吉人天相,早日康復。惟有關消息一出,黃人「開香檳」之聲此起彼落,情況跟早前英勇殉職的水警林婉儀不遑多讓,再次讓人見識黃人心理有多變態。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

       僅僅因為對方是國安法指定法官,黃人多麼惡毒的說話也不吝出口,「桃夫(屠夫)終於見到有報應」、「千祈唔好死,淨番一隻眼同一隻手指尾識郁都好」、「終於出發去黃泉路」、「賺埋啲錢買山地」……筆者只是節錄當中幾句已覺惡心,真不知這班自稱有良知的黃人,其良知到底幾錢斤?要是躺在病房內的是他們自己或他們至親,旁人僅因為其政見不同而惡毒詛咒,他們會有甚麼感想?

       跟黃人說人禽之辨已是嘥氣,因為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還以為自己站在正義一方,認定對方才是禽獸。此所以,應付這些人間渣滓,講道理是沒有用的,跟他們爭辯同樣是浪費唇舌,惟有訴諸法律才能令他們收聲。煽動仇恨罪好應該盡快優化和立法,只要有關言論涉及煽動別人憎恨執法者等公職人員,危及社會安全即屬犯法。惟有這樣,才能令這班黃人明白言論自由不等於惡意煽動仇恨,言論自由不等於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越界的言論必須有法律後果。

       其實,社會應該鼓勵更多黃人拿起BNO離港赴英,並即時取消他們的香港身份證和特區護照,以免他們回流。既然香港令他們事事看不順眼,甚至演變成心理不平衡和心理變態,何不投奔西方國家「光復香港」一天光晒?



来源:东网  
作者: 程萬里 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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