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的噩梦不只是“北斗导航掉线”,还有网络平台的垄断 ...

2021-4-15 21:35| 发布者: 荷兰华人新闻网| 查看: 155| 评论: 0|原作者: 萧武|来自: 合赞历史

摘要: 货运司机的噩梦不只是“北斗导航掉线”,还有网络平台的垄断作者:萧武 来源: 合赞历史  众所周知,在长途货运行业里,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等问题长期存在,因此,大货车在高速上一度是一个非常容易发生事故的 ...

货运司机的噩梦不只是“北斗导航掉线”,还有网络平台的垄断
作者:萧武      来源: 合赞历史


  众所周知,在长途货运行业里,严重超载、疲劳驾驶等等问题长期存在,因此,大货车在高速上一度是一个非常容易发生事故的群体。这一点,在高速上开过车的人,估计都会有所体会。也是因此,国家才会采用行车记录仪这样的技术,来监督和管理货车司机。

  有数据显示,在强制推广货车安装行车记录仪以来,从2012年开始,北斗导航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降低了事故发生率,死亡率也有明显下降,事故率减少了93%,死亡率下降了86%。虽然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一定完全归功于北斗导航系统在道路运输领域的使用,但技术进步的贡献毫无疑问是巨大的。

去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公布2020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北斗导航车载终端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8省份共抽取27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产品后,抽样合格率为70.4%,主要不合格项指标为定位功能、盲区补报功能、休眠功能、CAN总线数据上传、路线偏离提醒等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另一个问题是,以大货车司机为主的长途货运行业,这些年来的利润率一直在下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长途货运司机可能还是收入相对比较高的行业,但现在已经只能算是勉强维持了。就像金德强在遗书中所说的,干了三十年货运司机,现在只有六千块钱存款,并没有挣到什么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国统一市场刚开始起步,信息和物资流通不便,长途货运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获得比较高的利润。但在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网络购物的逐步推广,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网络平台几乎垄断了定价权,不断压缩流通环节的利润。落到货运行业的时候,利润率也会更进一步地下降。

  正因为这些年来利润率不断下降,长途货运现在也成了一个严重内卷的行业。如果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运营,货车司机们就很难赚到钱,几乎连维持正常运营都很难。只有一定程度的超载、疲劳驾驶,才能得到相对高一点的利润。

  这就变成了一个死循环。一方面是网络平台的定价权垄断,导致货运行业只有超载、疲劳驾驶才能获得微薄的利润,另一方面又是监管部门为了道路安全,要坚决禁止超载、疲劳驾驶。从货运司机的角度看,这就是前有狼,后有虎,无路可走了。

  所以,现在我们在网上可以看到不少长短视频,反映货运司机的生活,经常是夫妇两个人一起,吃住都在车上,跑一趟需要十天半个月,甚至个把月,回不了家,还得省吃俭用,才能勉强维持。八十年代的农村,跑长途货运的司机在村里都算是有钱人,现在可能还没有在工地上搬砖赚钱多。

  这个情况和去年媒体上热议过的快递员的困境很相似。作为普通的劳动者,他们别无所长,为了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养家,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别人设计好的一套系统,而这个系统是一个他们完全无法了解,也无法掌控的系统,无论规则怎么变化,对他们是否有利,他们都没有发言权,他们都只能被动地接受。

  因为无法和系统博弈,无法和制定规则的人博弈,只能和跟他们一样的人去竞争,就像有人说过的那样,“拿命去拼”,从而变成一个内卷的死局。本来是命运相同的一群人,但他们却无法相互帮助,而只能相互竞争,最终是让整个群体的利益集体受损,每个人都成为这场竞争的失败者。

  但这些规则的制定者在不断的利用新的技术进步,尤其是这些年来的网络技术进步,比如网络平台公司的大量出现,都声称他们掌握了先进的算法,是在用大数据改进消费者体验。这些平台公司都是这些年来炙手可热的互联网公司,他们既不承担劳动者的基本福利,也不承担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但他们的利润始终有保证,而且还在越来越大。

  技术本身是价值中立的,但这不意味着技术进步就会让所有人受益,因为技术都是需要由人来确立规则的,哪怕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人工智能技术,他们的运行也是有人在制定规则。那么,当这样的技术进步,最终变成一小部分人压榨和剥削大多数人的工具的时候,这个技术进步是否值得鼓励,就成了一个问题。

  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大概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19世纪工业革命初期,工人会破坏机器,因为破坏机器才能保护他们自己的利益。难道今天我们要把西方二百年前就走过的路,重走一遍吗?

  所以,我们今天讨论这个问题,更需要关注的是货车司机这样的群体的生存状态,改善他们的生存处境,让他们不需要超载、不需要疲劳驾驶,不需要内卷,也能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只是通过技术和规则来围堵,这样只会让他们无路可走。

  此外,此次暴露出来的管理规则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在于“有罪推定”。

  在法学界,这些年一直在推广“无罪推定”原则,在其它领域大多数也都是这个原则,尤其是在涉及到执法的时候,都会非常谨慎。但在这个规则里,我们看到的却是“有罪推定”。只要司机不在线,就推定为司机故意破坏设备,是为了疲劳驾驶、超载,就要罚款,最低两千,最高五千。

  这显然是为了执法时简便易操作,但却完全忽视了行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它问题,尤其是电子设备,本身就很容易出故障,而且还是这种本身技术门槛比较低的设备,处在完全竞争状态,生产厂家为了节约成本,粗制滥造的情况在所难免,出故障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但执法规则完全没有考虑这些,就直接推定为违犯规则,处以罚款,未免太不近人情。



作者:萧武      来源: 合赞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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