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被DQ应该对“揽炒”区议员有所警示

2020-11-18 08:45| 发布者: leehaiye| 查看: 170| 评论: 0

摘要: 近日,随着中央政府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框架安排的决定出台后,有香港媒体提出担忧,即此框架决定对扬言“揽炒”的区议员是否无适用力?但笔者认为有此担忧是没有必要的,究其原因在于,区议会也是香港议会制度的 ...
近日,随着中央政府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框架安排的决定出台后,有香港媒体提出担忧,即此框架决定对扬言“揽炒”的区议员是否无适用力?但笔者认为有此担忧是没有必要的,究其原因在于,区议会也是香港议会制度的一部分,爱国者治港的理念理所当然覆盖区议员履职标准,而此次部分立法会议员被DQ应该对一心想着“揽炒”香港的区议员有所警示。
此次中央构造的宪制框架,对《基本法》104条的厘清,让香港立法会重回正轨具有重大意义。一批未能尽忠职守的反对派议员,以“总辞”对抗中央,最终黯然下场。反对派被“炒鱿鱼”,香港须反思关乎未来的一个问题,同样是“揽炒”,立法会议员能被DQ,区议会议员就可置身事外吗?早在2019年7月13日,以林卓廷为首的多名北区议员,发起“反水货”游行,导致游行路线大小商铺闭门,甚至引发激烈冲突。今年元旦期间,多名区议员协同“民阵”爆发示威活动,导致暴徒一度破坏目标企业,纵火焚烧汇丰总行,近17名区议员应涉嫌非法集结等罪名被捕。同时,政务司司长邀请400多名新任区议会议员参加政府简介会,讨论区议会未来合作空间,约七成议员表示“杯葛”。一直以来,都有区议会议员不以恪尽职守为己任,一门心思地钻研“政治抗争艺术”,违背了区议员服务社区、服务市民的基本精神,更悖逆《基本法》104条的规定。荡尽这些庸碌无为的区议员,把他们扫出区议会,已经刻不容缓。
区议会的宗旨是服务市民,但有一些习惯挑事的区议员,却对服务市民视若无睹,把极端政治化思想带入香港社会。纵观这些区议员的行为,与闹“总辞”的反对派可谓大同小异,他们更像是“反对派袖珍版”,更能扰乱地区秩序。2020年1月7日,葵青区议会多名议员集体合唱“港独”歌曲。2020年1月8日,北区区议会主席罗庭德在会议上抹黑《基本法》无法约束政府,扬言要重组警队,重新制宪,方能为人民充权。2020年3月,黄大仙区议员黄灏哲为该区居民发放掺杂“革命”字条的防疫包。此前,就有一些区议会打着“抗疫”名头,利用拨款购买口罩收拢人心,在公众媒体面前做足噱头,然而口罩依旧无“着落”,甚至有有一些包藏祸心的区议员提议将驻港解放军大营作为隔离中心,上述事例无一不暴露出区议员要比反对派为祸更甚。相比于“上层祸港”,在基层“浮游”的这些区议员,对香港民众的伤害更直接、更具体。因此,《基本法》104条的规定,理应涵括基层行政组织的区议会议员,对区议员未能恪尽职守,应与立法会议员一视同仁,只有从上至下,彻底肃清这些“害港之犬”,方能使议会有序运转。正如《环球时报》指出,区议员利用议员平台,尽显人性丑恶。
一些区议员只认选票,不识民情,心里装的永远是利益小船,眼里看的也永远是利益至上,充分刻画有些区议员唯利是图的本性。基于《基本法》104条的立法精神,应涵括区议会作为立法会在地区履行职能的一部分,进而将这些有违操守的区议员一网打尽。
区议员应遵照议会宗旨,以民情为中心,时刻服务香港市民,而不是妄图扰乱社会秩序。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只有放下政治纷争,和衷共济才是正道。如果一味纠缠于政治私利之间,定会被市民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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