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葬身狼腹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明末冷门人物传) 作者:韩易均 来源:韩易均专研明末史 《豫变纪略》中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 河南长垣有个人叫李在公,官至河北道副使。李自成攻破洛阳,杀死福王,福王的儿子逃到河北。悲伤的崇祯从小金库拿钱出来,要给福王重新营葬。李在公争取到了这个任务。 且看他的操作: 陪葬用的明器,他都是用土或木制作,然后用锡箔镀在表面——弄虚作假糊弄鬼,把崇祯给的真金白银都收入自己囊中。事办完了,也不回去交差,偷偷回到乡下——大明眼看要完,钱捞够了,先回家苟着。 1924年在河南孟津县出土的福王墓碑 从墓碑上看福王的儿子也在场,想必操办此事的人数应该不少。那就不知道李在公如何能在众目睽睽下完成这个狸猫换太子的把戏的。 却遇到一个叫刘扁头的军阀在执行一项政策——比饷。就是暴力没收官绅、地主的财产,用来充军饷。 这类往日威风八面的食利阶层深受其苦,但难不倒李在公,他与刘扁头搞好关系,得到庇护,没受影响。 过了段时间,李自成颁布了个政策,命令把河南、山西的缙绅都迁徙到陕西,离开他们自己的势力范围,安置到自己大本营(李自成已在西安建都),李在公这批人被安置在汧阳。 汧阳这地方偏远贫穷,很多盗匪,他们这些外来户经常被迫入山躲避。这时候李在公头疼了,因为一直带着大量金银,每次都得命令自己的几个奴仆各揣一些一块逃走,而他则一路乘着轿子。 有次进山,眼看要被盗匪追上,那些奴仆都抱着金银逃走。李在公被抛下,独自坐在荒山中。然后被一群狼给吃掉了。后来,逃跑的奴仆有回来找的,只找到靴子里的一只脚。 我讲这个故事并不是宣传廉洁奉公的,毕竟大部分人也没这机会。只是想从这个故事引出李自成在极盛时期的三个政策。 追赃助饷 这项政策大家都以为是在李自成打到北京后才开始实施的,还成立了著名的机构:“比饷镇抚司”,由二把手刘宗敏负责。把皇亲国戚、大小官员、太监们都抓起来要钱,不给钱就用刑,给不够数额就打到死。 实际上,这一政策是从崇祯十六年十月,李自成占领西安后,开始制定并实施的。在此之前,虽然也有“贪官污吏及豪强富室,籍其家以赏军”的行为,但直到此时才正式形成政策,在占领的地区,由地方政权系统性的实施。 这一政策总共实施了六个月,而在北京仅仅实施了十二天。十二天,就抄出了七千万两白银(现代学者研究认为此数字被夸大,实际只有几百万两)。打死了三四百人,约占总数的七八分之一。 这些钱,可谓民脂民膏,背后是无数老百姓的血泪和冤魂。但不知为何,现代人却极度共情那些被拷打的官员,痛骂李自成残暴不仁。 故事中的李在公,就是这一政策的受害者,但刘扁头是军阀,不属闯军。 三年免征 之所以对土豪劣绅和明朝官员重拳出击,是因为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在河南提出了一个“三年免征”的口号并作为政策实施。 这个口号一下子看得到河南人民的热烈响应,两年多时间就暴兵几十万,然后很快就拿下将近八个省的地盘。 也就是说,三年免征是他获取大部分老百姓的支持,从而拥有推翻明朝的力量源泉。而敢于喊出三年免征,李自成的底气何在? 那百万军队可是百万张嘴,得吃饭,得发饷(咱老李可不像崇祯总欠饷)。钱从哪来?粮食从哪来? 如果跟崇祯比着搜刮老百姓,那李自成毫无胜算——人家有庞大高效的官僚系统,而李自成手里只有一千把刀(初到河南时只有一千人马)。 如果用刀去抢掠老百姓,是搜刮不到足够的钱粮来养兵的。很多人骂李自成杀戮劫掠老百姓,并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祖上是如何看到李自成把某地杀光的…… 可李自成就算再坏,人家又不傻。连年灾荒,老百姓都饿得人吃人了,抢一百个,一万个老百姓,能抢几粒粮食?能养几个兵?老百姓被抢怕了、杀光了,他怎么扩充兵员?胁迫吗?一千人胁迫几十万人造反?怎么喂饱这几十万人? 那就只能从“贪官污吏及豪强富室”的家里抢了——追赃助饷。在几百年后,又有一群人喊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带领无数穷人去打天下…… 所以,祖上被劫掠,被屠杀过的,恭喜你,你家祖上大概率是富家大户,没准是个王公贵族,官宦子弟。 这一政策的负面影响是在李自成败退的时候,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的贪官污吏及豪强富室马上组织“还乡团”,到处反抗大顺政权,抓捕官吏,占领城池。 很多人批评这项政策,骂李自成不懂得建立健全的财税体系,是个不成器的土匪流寇。可问题是,历朝历代开国之初都要减免赋税(除了清朝),轻徭薄赋啊。李自成只是更早的体恤民力,休养生息,这也要骂? 迁豪强 有鉴于此,李自成采取了一项防范政策——把山西、河南等地的明朝官绅强制迁徙到陕西各地重新安置。 《滑县志》记载:“贼将皂旗刘汝魁掠浚、滑、长垣三县诸绅于陕西,各安置边远州县,清兴始还。” 故事的主角李在公就是在这个政策的背景下,被迁徙到陕西汧阳,后来被狼吃了。 官绅阶层的力量非常强大,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积累。有钱粮、土地,有盘根错节的人脉网,掌握着知识与话语权,有组织武装的能力。顺军高歌猛进时他们俯首称臣,顺军败退时他们趁火打劫,疯狂反扑。 对于这样的豪强,大规模迁徙倒的确是个好办法。历史上,秦皇汉武这俩大佬都干过:嬴政灭六国时把六国的贵族都迁徙到边远地区;汉武帝曾“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这思路挺对的——离开了原来的势力范围,也就翻不起什么大浪了。 而黄巢则直接物理消灭,按名单把门阀士族杀了个干干净净。 只可惜,李自成败得太快了,即使是好的政策,还没看到发挥作用,就被清军逐出了根据地,一命呜呼,再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了。 成王败寇 李自成对于如何解决官绅阶层很矛盾:既想争取来为己所用,又要没收人家的财产。既没有方法改造他们,又没有做到斩尽杀绝。给自己埋了无数的雷。 而历史并没有给予他正确的评价,我认为这三项政策都是非常正确的,只是成王败寇,败了,做什么都是错的。 回到故事中,李在公绝对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样的人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能活的很滋润——能在大明获得美差,贪污皇上的钱;还能与大顺的军官搞好关系,得到庇护;甚至连盗匪都放了他一马。只要有人的地方,他都能左右逢源,如鱼得水。最后也只能由狼群来替天行道。如果这家伙能活到满清坐稳江山,毫无悬念的会继续享受荣华富贵。 原文:河北道副使李在公,亦长垣人。贼陷洛阳,福世子至河北,诏给帑金营葬。在公董其役,所造明器,悉土木而以锡箔饰之,没帑金入私?,潜归乡里。及刘扁头比助饷,时缙绅咸受其痛,惟在公素与刘通,独无恙。既而,贼令悉徙缙绅于关中,安置汧阳。汧多盗,寓客咸入山避寇。在公悉以所?物,命诸奴分揣以行,犹乘肩舆入山。贼将至,诸奴皆怀金走。在公独坐荒山中,遂为众狼所食。其后,诸奴有还者,寻之,无所见,止得靴内一足而已。 作者:韩易均 来源:韩易均专研明末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