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公社”研究的历史价值

2023-6-23 10:43| 发布者: 红星| 查看: 206| 评论: 0|原作者: 政说心语|来自: 政说心语|今日头条

摘要: 浅谈“人民公社”研究的历史价值作者:政说心语 来源:政说心语|今日头条  时间一晃40年已经过去了,也就是说新中国的农村人民公社全面解散已经40年了。人民公社虽然解散了40年,但是,对人民公社历史评价的不同 ...

浅谈“人民公社”研究的历史价值
作者:政说心语     来源:政说心语|今日头条


  时间一晃40年已经过去了,也就是说新中国的农村人民公社全面解散已经40年了。人民公社虽然解散了40年,但是,对人民公社历史评价的不同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同时,如何建设和发展农村也一直成为了中国农村所面临的一个难题。迄今为止,也没有谁能拿出一个好的方案来。因此,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人民公社制度,对解决当今困扰在我们面前的“三农”问题应该还是有着一定借鉴意义的。

  要研究人民公社的体制机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历史唯物史观,客观全面看待人民公社的存在

  我们从历史唯物史观来看,人民公社是一种客观存在,她是人民群众的首创,并得到了毛主席充分肯定的一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国历史上是一段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时期,她也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页。

  有趣的是,经常看网上一些文章,尤其是一些公知、精英、专家、学者们,他们在谈到中国现在农村的现状和发展时,他们在建言献策时都侃侃而谈。提出了不少的建议和方案,比如土地流转、组织种田大户、新型农村合作社、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等等。我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就是不管提什么名称,似乎都在有意避讳一个名词——人民公社。经过了40多年的分田单干的实践,他们也基本改变了原来单干改变农村面貌的认识,但是,在他们看来,虽然都主张农村实行集体经济,但在思考这个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时,却都是清一色的绕开人民公社这个名词。

  在公知、专家、精英眼里,人民公社就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甚至把她看做是毛主席晚年的“左倾”路线。这实际上是一种认识上的偏见。正因为这样,谁只要提到她,就会被指责为“左”或“极左”思想,对一些自愿保留或坚持人民公社体制的集体横加指责,比如,周家庄人民公社,他们为了保留人民公社体制,顶着巨大的压力,几万人摁下红手印,并由公社书记写下保证书,才得以幸存。南街村,因为解散人民公社以后,重新走人民公社集体化道路,曾经遭到有关记者的横加指责。在公知们眼里,搞人民公社仿佛就是大逆不道,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这其实都是一种绝对化的形而上学的表现。

  从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天起,以毛主席为首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一直在积极努力地探索中国的发展道路问题,这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初心。新中国建立以后,如何让农民彻底摆脱贫困,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也就成为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考虑的头等重要的大事。
  新中国一建立,从1950年到1952年就进行了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农民几千年以来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但是,由于刚从旧社会过来的贫苦农民,以及一些军烈属家庭缺少资金、农具、劳力等原因,中国共产党号召农民自己组织起来,让农民群众之间以相互扶持的方式,解决部分农民种田的困难。就这样,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这些农村集体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在高级社发展的基础上,1958年4月,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地区4个乡的27个小型农业社经过酝酿协商,决定合并成立大社。后来改名叫嵖岈山卫星集体农庄。同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来河南视察,在听了遂平县委书记娄本耀的汇报后说了一句“你们这个农庄实行的管理和分配形式实际上比苏联的集体农庄层次要高,我看和巴黎公社差不多。”于是娄本耀立即通知遂平县领导,再次更名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后来有人征求毛主席的意见,毛主席回答“还是叫人民公社好”,新中国的农村人民公社就这样得名。人民公社制度的完善一直到《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颁布后才基本走上规范。所以,人民公社的出现,并不是什么“头脑发热”的产物,而是中国农民在一步步地摸索中形成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的确是这样,“公社”的名字源于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公社”即公共社会,而在“公社”前面加上“人民”二字,意思就是说农村人民公社是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她充分体现了毛主席的“人民”思想。对这个命名,应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无可挑剔的。

  人民公社体现了中国农民的首创精神,在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是一种全新的事物。正因为是首创,就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地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前进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人民公社集体化的探索过程中,难免不了出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犯“急躁病”的问题,“一平二调”的问题,人民公社初期,有人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因此一开始就出现了“人民公社食堂化”的急躁冒进现象。同时又有人提出搞社会主义“不能动摇私有化基础”,这些在当时的高层就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意见分歧。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历史。


  二、客观地、全方位地理解人民公社制度

  在对人民公社的研究上,原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文茂做了系统的全面的论述。他从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经济等重大课题都有着深入的研究。

  张文茂同志认为:“人民公社这种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伟大实践,她的历史名片的专利权已经只属于毛泽东。因为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毛主席不仅催生了她,也为她的成长和发展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

  他提出了正确理解毛主席的人民公社制度至少要从四个方面的视角来看。

  第一,由传统小农经济向现代化大农业转变的视角。

  中国历史上几千年的农业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靠一家一户分散的单干模式发展农业生产,农业必然产生两极分化。而且,农业生产力水平永远也不可能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而人民公社集体化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则完全是为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人民公社在对我国传统农业生产自然条件的全面改造,包括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水库、打井、修建灌溉渠道以及农田排灌系统等;还有大规模的农田改造、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修建田间道路,山区建设梯田,还包括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等等诸多方面。很明显,这些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在一家一户的小规模上是根本就不可能完成的。

  我国农业生产条件的彻底改造恰恰是人民公社体制时期完成的,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也恰恰是在人民公社体制时期的70年代后期已经基本解决的。

  人民公社不但完成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而且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也已经配置完备。比如,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供销社、收购站、农业科技站、农业科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以及水力、电力、农机、良种、植物保护等服务机构或专业人员等一应俱全。


  第二,要从产业结构向农村工业化转变的视角来看。

  现在我们都知道农业光靠一亩三分地是根本不能致富的,因为,我们的视角只是放在那一亩三分地上面。所以,就必须要转变发展视角。也就是说要由农业经济为主转变为以现代工业经济为主。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完成工业化转型的主要标志之一。在人民公社问题上,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她是对农业现代化的一种制度安排,而忽视人民公社恰恰同时又是对农村工业化的制度安排。人民公社后期的社队企业(后来叫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正是毛主席战略远见的具体体现。

  全国人民公社解散以后,坚持保留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地方,比如华西村、南街村、周家庄人民公社等都是完成了由农业经济为主到以现代工业经济为主而发展起来的集体化村庄。事实也已经证明,一家一户单靠一亩三分地,在即使种子、化肥农药、农业科技提高的情况下,也只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

  第三,要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断提升和完善的视角来看。

  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系。她体现了全国一盘棋的优势,这就需要农业和国家工业的相互支持,在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初期阶段,需要农业的大力支持。然而,当工业化发展起来之后,必然要对农业给予极大的帮助。这就是当时国家提出的农业支援工业,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只有实现了国家工业化才有条件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才能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整体提升和完善。

  第四,要从农业社会结构现代化转型的视角来看。

  毛主席的人民公社体制,不但是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农村工业化、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等问题的体制安排,同时,还是解决传统农村向现代化转型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问题的体制安排。

  比如,1960年,毛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说:“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做到了这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

  这就是说,我们在看待人民公社的问题上,不能采取片面的、主观臆断的方法,而应该全面系统、全方位的来看待。


  三、人民公社的实践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前面说过,人民公社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任何新生事物的成长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比如,人民公社早期出现的“食堂化”、“一平二调”,这些都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也是很正常,正因为出现问题,才有了教训。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才能使她逐步发展完善起来。

  从1958年8月在全国推广人民公社以来,群众的热情空前高涨,然而,就在群众积极性高涨的时候,一些有着“左”倾思想的人利用农民参与的热情,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左倾”路线,在全国范围内大搞人民公社食堂化运动,提出“吃饭不要钱”,造成了严重影响。毛主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提出进行整顿,1961年,毛主席又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这一年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停止了食堂化运动,解散了人民公社食堂。1962年9月27日,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村人民公社60条)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全面完善。

  在《农村人民公社60条》里,可以看出人民公社五大基本功能。

  1、从经济层面来看,她是农业现代化的组织载体,又是农村工业化的组织载体。

  2、从社会层面来看,她是城乡关系和结构的制度安排和农村城镇化的制度安排以及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安排。

  3、从文化层面来看,她要求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样可以避免脱离群众的知识精英集团产生。

  4、从军事层面来看,建立全民武装,实行全民皆兵,可以减少常备军数量。

  5、从政治层面来看,消灭职业化、高薪化官僚阶层和警察等国家机器,把国家和社会管理权还给人民,实行人民民主。

  除以上功能外,还有互助功能,对老弱孤独能够发挥集体组织的照顾功能。

  现在有人认为,人民公社是一种“失败”的实践。其实这种说法是缺乏依据的。首先,解散人民公社是在一种带有强迫性、一刀切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不能代表全国所有的人民公社都搞不下去了。其次,现存的全国最后一个人民公社——周家庄人民公社,就是例证,周家庄人民公社是在顶住全国解散人民公社的压力下,以几万名社员的红手印保留下来了的人民公社。实践证明,周家庄人民公社是成功了的最好例证。因此,说人民公社是完全失败了,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恰恰相反,周家庄人民公社,用他们的实践证明了人民公社体制是大有作为的。



作者:政说心语     来源:政说心语|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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