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国安案必须内地审 来源:东网 12月22日(三) 作者:王国兴 国安重犯黎智英,自前年访美朝圣后,宣布效忠美国政府,信誓旦旦在香港“为美国而战”。他是非法占中、涉嫌行贿立法会泛民政党和议员黑金案、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变为反送中运动,再上升为颠覆特区政府的“颜色革命”,以及“35+”揽炒夺权初选等6宗连串严重的反中乱港和“港独”分裂性质的破坏国家安全案件的首犯要犯。可是,他作为2019年黑色暴乱、严重破坏国家安全案件的涉事人,在香港法庭就有关案件的审讯中,却得不到依据国安法的公正审判和量刑。对此,新科议员必须跟进。 不公一,将黎某4次被控的非法集结所涉罪行,全部孤立地分开看,没连系是黑暴煽动群众反政府掀起一波又一波暴动战役去定性,忽视每次集结和多次非法集结叠加的推动和升温反社会暴动效应。 不公二,法庭将黎某4次非法集结罪行,分别作孤立的一般性质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来判刑,忽视其要颠覆国家政权的严重性。不公三,因法庭只作为一般违反社会治安罪行性质定罪,便运用“同期执行”的量刑方法放生,高高举起,轻轻放低。 不公四,本届政府的司法机构变相成为黎智英保护伞,早有铁证如山的前科。本届政府任期还有半年便寿终正寝,为何在过去4年半的任期内,一宗也不跟进检控非法占中的尚馀案件,当中包括黎智英。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上任21天,便宣布撤销4,300万元政治黑金案,更令全港满地眼镜碎。美国的黑手黑金罪行,岂容不了了之不清算? 毋庸置疑,黎智英及其反中乱港的狐群狗党所涉及美英插手的国安案件,是异常复杂和极严重的,而本地司法系统和法庭已做不到公正严明审理,有关方面必须要根据《国安法》,移交内地审理。 来源:东网 12月22日(三) 作者:王国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