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永久居留外国人超国民待遇有违宪法精神

2020-3-4 12:53| 发布者: 荷兰华人新闻网| 查看: 1063| 评论: 0|原作者: 望长城内外|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给予永久居留外国人超国民待遇有违宪法精神作者:望长城内外 来源:乌有之乡  国家司法部网站2月27日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外国人永居条例》)问题不少,其中一个 ...

给予永久居留外国人超国民待遇有违宪法精神
作者:望长城内外  来源:乌有之乡


  国家司法部网站2月27日刊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外国人永居条例》)问题不少,其中一个问题就是给予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以超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同时享受两个国家的福利待遇

  目前,不少西方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对本国公民有一系列的福利待遇。这些国家的人如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就可以同时享受两个国家的福利待遇。

  例如,加拿大年满67岁的公民,只要年满18岁后在加拿大住满10年就可以拿政府给的老人金,18岁后住满40年可拿最大份额。加拿大18岁以下少年儿童可以享受政府给的“牛奶金”,6岁以下儿童每人每年“牛奶金”最高额为6400加元(1加元=5.2196元人民币),6至17岁每人每年最高额5400加元。“牛奶金”发放额按家庭收入而定,年收入不超过 3万加元的家庭可领到全额,只要年收入不超过19万加元的家庭都可领到“牛奶金”。

  不过,许多西方国家虽然医疗免费,但是要想到公立医院动手术和住院,往往需要排队等候很长的时间,而到私立医院看病则价格昂贵。

  而按照《外国人永居条例》的规定,一个加拿大公民及家庭成员获得在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后,不仅可以继续拿本国政府给的老人金和“牛奶金”,而且可以参加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到中国的公立医院看病不仅花钱不多,动手术和住院也不需要排队等候很长的时间。也就说,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两国的好处都得了。

  二、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享受中国人没有的待遇

  例如,按照《外国人永居条例》的规定,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往境外,数量没有限制。而中国公民就没有此待遇,目前个人每年外汇限额是5万美金。

  三、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不受中国一些规定的限制

  例如,中国公民要实行计划生育,而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则不受此限制,想生几个就生几个。

  又如,中国公民要入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许多人要等很长的时间,并且还要打分,分数不够,等的时间再长也没有用。而按照《外国人永居条例》的规定,一个外国人及家庭成员可以在中国的一个小城市获得永久居留权,然后由于“工作调动”自由地迁居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并获得这些城市的市民待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对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给予了超国民的待遇,这是违背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的。


作者:望长城内外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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